6月20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要求,第一,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网站(含应用程序)首页、医药健康行业板块首页、平台商家店铺主页,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第二,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或提供药品说明书,页面中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淘宝、京东等医药电商网站看到,目前,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网站首页、医药健康行业板块首页、平台商家店铺主页主要展示的是非处方药,当然也有极个别展示处方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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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通知》的第二条,目前多数医药电商网站还未做到。消费者或患者在医药电商网站搜索相关处方药且未取得处方审核前,医药电商网站仍会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说明书,页面中也包含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
6月29日,北京药赋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清对记者说,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禁止清单》)开始施行。此次《通知》应该是对《管理办法》的逐步落实和加强执行。目前来看,对于《通知》中的第一条,行业还没有完全做到,首页还是会有一些展示处方药的情况。第二条执行起来有一些难度。现在患者网上购药的流程主要是,先选择药品,点击购买,然后在互联网医院开方,患者支付后药品送货上门。规定要求“先方后药”,这是为了防止不合理购药的情况,是为了促进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
对于规定带来的影响,邵清认为,第一,平台和商家根据《通知》进行调整,消费者购药习惯可能会有所变化,商家转化率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第二,患者对老产品比较熟悉,老产品的影响可能不会很大。不过,新规对新处方药的营销可能会造成一些困扰。第三,由于开方只能开通用名,可能有利于低价产品。
另一名原医药电商行业从业者对记者说,医药电商行业政策在不断规范和细化,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对卖家是平等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
据了解,此次《通知》的主要内容与《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是基本一致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
记者查询发现,在《管理办法》出台后,福建、浙江、江西等多地对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情况进行过整治行动。
例如,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政府网今年4月6日披露,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所执法人员在依法对石狮市某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濠江分公司检查时,通过网络监管发现,该公司在网络销售页面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药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这是自2022年12月1日《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石狮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中开具的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
《通知》要求,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相关工作须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确保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展示处方药信息。
对于药品网络销售政策的不断完善,邵清对记者说,第一,处方药网络销售得到了政策的支持,并且政策在不断完善。这在整体上推动了医药电商行业的发展、壮大和成熟。监管政策越完善,医药电商行业发展前景越光明,同时就会有更多企业和人士有信心从事这个行业,也能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和便利性。
第二,药品网络销售政策坚持线上线下一致性的原则,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同时方便患者用药,规范网络销售活动。
第三,《管理办法》《禁止清单》《通知》等对药品网络销售平台、商家、各级监管部门均提出了要求,落实商家和平台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夯实行业治理环境,消除法律监管空白点。
邵清说,总的来看,药品网络销售一系列政策是有利于医药电商行业良性发展和行稳致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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